但在一个有计划的制度中,厂长同工人的情况一样,他的地位和收入不能单单取决于他所指导的工作的成败。由于风险和利润都不属于他,因而作出决定的,不可能是他个人的判断,而是他是否按照成规做他应做的工作。一个他“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错误,不是他的个人问题;而是一种对社会的罪行,并必须这样来加以处理。只要他平平稳稳地尽好他能够客观把握的责任,他的收入或许会比资本主义厂主的收入更稳定,但如果真的失败了,那么对他形成的危险就比破产还要严重。只要他能使上级满意,他可能在经济上是有保障的,但这种保障是以牺牲自由与生命的安全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