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2月14日,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讨论宪草修改稿,认为该草案仍“牵制太多、权力未能集中,故运用必难灵敏”。指示“行政权行使之限制,不宜有刚性规定”,“宪法条款不宜繁多”,要求立法院再作修改,“以造成运用灵敏,能集中国力之制度”。戴季陶也给孙科写信,声称制宪“不可过于重视消极方面,而忽视积极方面”。戴季陶更以“中国国大人多”为由,宣称“立法不可作悬想”,“时当过渡,法宜宽大”,“事太细微,不易一一偏举”。其意在向孙科施加压力,要求宪法草案更加突出总统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