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美]弗朗西斯·福山“跟西方相比,在调节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上,正式法律发挥的作用要远远小得多。许多纠纷的审理根据宗族、氏族或村庄的惯例规则(不成文的),而不通过法院体系。正式诉讼是遭人贬低的,法官不像在以色列、中东、印度和欧洲是地位高尚的单独群体,而只是另一类官僚而已,没有自己独立的培训机构和行会传统。在欧洲,中世纪第一批官僚来自律师的行列;在像法国大革命那样的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也是律师。这样的情形在中国是无法想象的AnnatarHeSeptember 9, 2021#6265-6269👍❤️⭐️🐶😱SharePrevious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