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经在浙东反攻时主要使用的力量是雇勇。从鄂云所雇后山泊勇500名这一实例中,我们已经看到:这些雇勇既未进行严格的训练,也无合乎近代战争原则的编制;充勇者本人又似仅仅为定钱、口粮钱而来,到军营后仅20余天便送上战场。这样的雇勇又怎么会有战斗力?又怎么会不临阵脱逃?反过来又可设想,他们若不逃跑,又岂不白白送死?如此作牺牲对国家、民族一无所益,而对他们本人及家人却是无法挽回无以承受的厄难。就此而论,鄂云等人驱策毫无训练的雇勇上前线又何异于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