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常谈到,服从是所有官员普遍遵守的价值标准,而且服从本身常常变成终极目标。[3]任何地方的官员都受同一套奖惩制度约束,这套奖惩规则本身造就了官员谨小慎微的态度和过分关注服从。在中国,这种现象发展到了极致,行政规章过于繁杂;稍有违反,必然招致惩罚。更有甚者,我们可以回忆前文所述,若触犯某些法规,中国的官员不仅会受贬官、革职的惩罚,还可能遭受肉体刑罚。这意味着,中国更容易对官员施加更为严厉的惩罚,远比那些把行政过错之处分与刑事犯罪之刑罚区分开来的国家对官吏更为严苛。在这一情形下,绝大多数官员当然最关心的是如何逃避惩罚。[4]对州县官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突出,因为他们要依靠幕友的帮助来处理地方行政。幕友是州县官私人聘用的,他当然感到有责任避免任何危害雇主官宦生涯的事情发生。他们的指导方针显然是: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严格照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