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肖维茨在书里首先反驳了很多流行的观点。他说: 第一,权利不来自神。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神,每个国家有不同的宗教,如果权利是来自神的话,到底是来自哪个神呢?我们该听谁的呢? 第二,权利也不来自自然。自然本来就是中性的,没有客观价值、不带有主观价值倾向的,因此权利不来自自然。 第三,权利也不来自逻辑。逻辑是自洽的,要知道一个自洽的逻辑是永远正确的。不管是在地球还是在月球,逻辑只要是自洽的,它就是永真的。但是永真的逻辑——比如三角形的内角之和等于180度,就永远等于180度,它是由一个基本的假定推出来的公理体系——不会告诉我们任何关于这个世界的具体知识。有另外一套知识,它虽然是可错的,例如地心吸引力是多少、重力加速度是多少,但它能够告诉我们一些关于我们所在世界的知识。所以德肖维茨也认为,权利也不来自逻辑,因为逻辑不会告诉我们任何关于世界如何运行、如何治理的知识。 第四,权利也不来自法律。因为法律是有了权利以后对权利的一种体现,如果权利来自法律,我们又凭什么去评判一个法律体系的正确和错误、合适与不合适呢?